【导语】2024年4月石油焦进口量增加,出口量有所减少;主要进口贸易伙伴首位为欧洲某国,占比24.33%;4月进口收发货人注册地主要集中在山东、福建等地区。 4月份,国内石油焦进口量环比增加,同比小幅下跌。据海关数据显示,2024年4月未煅烧石油焦进口量为148.22万吨,环比增加45.74%,同比减少21.54%;具体来看,主要原因:结合船期因素来看,进入2季度国内炼厂陆续执行装置检修计划,国内石油焦供应量减少,进口需求提升;二是,港口库存正常消化,进口资源不断补充。三是,国内地方炼厂指标变动较为频繁,进口资源利于流入市场。整体来看,2024年1-4月国内石油焦进口量累计481.72万吨,同比减少29.46%。
4月份出口量有所下降。据海关数据显示,4月未煅烧石油焦出口量为0.37万吨,环比减少84.58%,同比减少29.04%。整体来看,2024年1-4月国内石油焦出口量累计6.45万吨,同比减少15.14%。
海关数据显示,4月石油焦进口主要来自14个贸易伙伴,其中欧洲某国、美国、沙特阿拉伯等是目前我国石油焦进口的主要来源。4月欧洲某国在我国石油焦进口贸易伙伴中占据首位,4月进口36.07万吨,占比为24.33%,进口量环比增加40.30%。其次是美国,进口35.56万吨,占比为23.99%,沙特阿拉伯进口量为26.74万吨,占比18.04%,分别排在石油焦进口量的第二位、第三位。哥伦比亚位列第四位,占比9.81%。其余国家在我国石油焦进口贸易伙伴中占比均在6%以内。
从进口企业的收发地对比来看,4月份国内石油焦进口企业的注册地分列在14个省市,山东省企业在4月国内石油焦进口量中排在首位,进口量在39.60万吨,占比26.72%,进口量环比增加127.59%。主要因下游碳素企业相对密集,为原料石油焦的需求集中地;同时山东炼油企业较多,同时运输相对便利,也是石油焦贸易的主要集散地。其次是福建省进口量在36.08万吨,占比24.34%,位列第二。广东省进口量在21.57万吨,占比14.55%,为第三位。湖北省、江苏省分别进口18.13万吨和11.93万吨,为第四和第五。黑龙江省等进口量占比均在6%以内。
后市展望:5月石油焦进口量或减少。主要原因:一是,国内虽陆续执行检修计划,国产供应有所减少,但是前期到港资源仍在不断补充石油焦国内市场;二是,国内需求恢复仍较为有限,目前整体下游产业链利润盈利较差,下游拿货积极性较为一般,对原料石油焦需求支撑有限,因此综合预计5月石油焦进口量或下降。